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安市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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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闽农建函〔2021〕735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授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实施的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2个:一是永安市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青水项目总规模2000亩,总投资480万元,于2024年5月20日在青水乡槐甫、三房等2个行政村开工建设,2024年12月31日完工;二是永安市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湖项目总规模2000亩,总投资480万元,于2024年5月10日在大湖镇上甲、坂头、百叶车、增田、坑源、岭干、瑶田等7个行政村开工建设,2024年12月31日完工。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项目业主青水乡、大湖镇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5年1月11日-1月12日对项目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公开单位监督电线(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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