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自然资源局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拟收回收购的7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龙门县永汉镇上埔管理区三角夫村山脚(望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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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平陵集聚片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2日。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办理收回收购手续。
主办: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龙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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