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新力城旁新力北路14248.20平方米,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尊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土地的租赁权。
1、该土地租赁期为5年(即60个月),必须依法依规经营。
2、改变该物业的使用用途举办商业项目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取得相关审批证照,合法合规经营。
3、租赁期满,出租方(下称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承租方(下称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租赁要求以及其他需要披露事项:
1、交纳租金以每一个月交纳一次,且在每个月的10日前按时交纳当月租金;该用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年至第二年按约定租金不变,第三年起,每满两年递增一次,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递增。
2、中标者原则上须自行经营使用,确需转租、转让的,需经承租方同意。
3、报名人条件: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4、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合同范本,竞价方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6、竞价保证金:48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由惠州市尊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暂收。竞得人竞得项目后,待结果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惠州市尊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签订租赁合同,竟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竟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竟得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竟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为保障网上限时竞价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因网络、计算机等设备故障导致交易失败情况的发生,建议用户在限时竞价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尽量使用配置高、性能好、稳定性强的网络及计算机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干净、无病毒、无木马,保证所用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的散热良好、电源电压稳定,系统整体运行一直稳定无异常。
(二)尽量使用微软的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如使用其他版本的浏览器,有可能造成意外情况发生。
(三)所用网络应保持通畅,优先保障网上交易的进行,尽量避免文件下载、播放视频等占用网络带宽的情况;谨慎使用共享宽带上网交易,此种方式容易受到其他设备占用网络带宽,从而造成网络堵塞而无法顺畅的访问交易系统;如所用网络曾多次发生掉线或异常情况的,请尽量避免使用。
(四)额外准备一台备用机,该备用机使用其它上网途径,如异地或4G上网等,当主用机出现异常时,立即切换到备用机继续交易。
(五)在限时竞价阶段,尽量预留出足以发现异常和转到备用机继续交易的时间(例如竞价周期为5分钟,建议最好预留3分钟以上的时间),切忌临近倒计时结束才出价,避免因突发异常而导致不够时间处理的情况发生。
(一)受委托方委托,本次动态报价标的均是按其现状进行报价。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接受交易中心已公布的对竞买人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自己的报价行为负责,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状况为由反悔。
竞买人须在报名起止时间内(建议至少提前2天),交纳规定的竞价保证金到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报价资格。
(一)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期起止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竞买人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二)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随即进入5分钟限时竞价询问环节并询问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询问期从自由报价截止时开始,竞买人均有5 分钟考虑时间。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若在第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若在第一个限时报价周期(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内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报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中标方。
(一)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中标方应按项目公告或《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下同)规定的期限,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第六点),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二)双方签订合同。凭《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在项目公告或《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申请退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向交易中心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申请退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公告约定中标后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四)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在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后,中标人可以同时申办产权交易鉴证书。
(五)申请过户。凭产权交易鉴证书向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
六、申办《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须提交的资料
竞买人网上竞得后,须按公告或《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向交易中心递交下述材料,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实行事后审核的;竞买人应在网上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到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
(一)属企业法人的,提交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与承诺(原件,法人代表亲笔签字且盖章确认,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网络竞价须知(原件,盖章确认)。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确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5.授权经办书(原件,盖章确认)。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检验原件)。
7.法律法规或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盖章确认)。
1.竞买申请与承诺(原件,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网络竞价须知(原件,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
4.法律法规或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
(一)原路退还。未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二)不予退还。竞买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的除外),且不得继续参与该项目报价活动:
1.报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
2.报价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支付成交款项。
3.报价成交后拒绝或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或《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要求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一)竞买人对自己的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注册帐户的安全负责。
(二)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的用户均应遵守相关交易规则。
(三)在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九、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交易中心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二)竞买人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使用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造成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或到账后没有及时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进行有效报价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二)因产权电子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挂牌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或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提供法定事由须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四)涉及产权权属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五)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六)委托方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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