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博劳人仲案公字〔2025〕473号)
惠州市前沿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进荣):
本委受理 陈志勇 诉你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2025〕3745号),申请人陈志勇请求你司支付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9月23日期间的工资差额53115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通过EMS劳动仲裁专递邮寄相关法律文书到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被退回,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定于2026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公告地址:博罗县石湾镇滘吓村马屋江面工业园。
承办:博罗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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