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惠州个人二手房转让个税及土地增值税税率或有变!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和《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规定为准。
该《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大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以及想法:
信件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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