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租赁厂房及宿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1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11年11月16日在惠州市德赛集团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刘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1、关于惠州市德赛电池000049)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租赁厂房的议案
由于业务的不断增长,为解决产能及场地不足、各控股子公司厂房较为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电池以承租方与出租方惠州嘉鸿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面积为68,006.15平方米的厂房和宿舍,租期为6年,前三年租赁总额为3508.5万元(后三年租金每年递增在1%10%的范围内另行协商确定)。
该租赁物业将由惠州电池、惠州市聚能电池有限公司及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各公司根据使用面积分担租赁费用。
详情请见今日编号为2011038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租赁厂房及宿舍的公告》。
2、关于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微电子”)在越南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配合韩国三星在越南设立的全球手机生产基地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参股与韩国企业KANBAYCO.,LTD在越南河内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外方以人民币650万元等值的外币现金投入,占股65%;惠州蓝微以部分现有设备折成现金等值人民币350万元投入,占股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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