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划拨公示
我局拟将位于高潭镇新联村寨下经济合作社地段5800.4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划拨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用作110千伏高潭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拟有偿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6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办理有偿划拨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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