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大亚湾区村庄风貌总体管控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亚湾区村庄风貌总体管控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 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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