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提出办理医疗卫生用地的申请,我局拟将位于惠城区芦洲镇LZ04-02-01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2265.63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为684.2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给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作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上述划拨地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1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拟定供地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办理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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