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征地114亩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地块拟建儿童公园
2024-05-22 18:44广东羊城晚报数字媒体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征收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镇虾村村约114亩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用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建设。
2023年10月27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已发布了《关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此次《方案》对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征收目的、土地补偿标准、房屋补偿的方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
《方案》显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项目征收村民住宅房屋原则上不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本方案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等值置换安置房,也可以选择部分货币补偿加部分等值置换安置房。村民住宅价值(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村民住宅权属人签订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一次性签约补助按照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但每户住宅计算一次性签约补助的建筑面积蕞高不超过4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金额为本征地项目安置房评估单价的20%。
搬迁补助费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15元,每户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补助;需要二次搬迁的,按照相同标准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村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以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补助12个月。选择房屋置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所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以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至安置房屋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临时安置补助每6个月支付一次,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时,实施单位根据安置房实际建筑面积与住宅房屋所有权人结算临时安置补助。
同时,《方案》鼓励村民住宅权属人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对村民住宅权属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奖励900元,每户蕞高奖励43.2万元。
村民住宅权属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退房屋的,给予限时搬迁奖励。限时搬迁奖励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300元,每户蕞高奖励14.4万元。未建成使用的住宅、附属用房(杂物间、牲畜舍、砖墙铁皮房、活动板房、简易房等)不给予限时搬迁奖励。
此外,《方案》指出,安置房拟选址在江北西16号小区。安置房交付标准为按照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毛坯房,计划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交付使用(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据了解,此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的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正是惠州市民今年较为关注的惠州市儿童公园项目,全称为“惠州市儿童友好活动基地”。项目选址为惠城区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53地块和JBD54-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为4.8亿元,将由惠州市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组织建设。该项目东接现状农用地,西临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南邻金石一路,北邻金石二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设施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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