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将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部分用地约46167㎡,无偿划拨供应给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惠城南站交通站场用地使用,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7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7号
本公示同步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北广场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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