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江北、河南岸这些土地征收!
近日,惠城区人民政府连发多份土地征收公告,拟对江北、芦洲镇等区域土地进行征收,一起来看看。
根据征地公告,经惠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惠城区江北街道、汝湖镇约94.4亩土地,约62933.3㎡。(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江北南35、36号小区新增收储项目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此外,根据建设用地清场通告,江北南35、36号小区清场范围位于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镇虾村村,面积约48572.62平方米(具体范围和面积以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补偿依据为:2006年以前征收或2006年以后征收但未实施清场补偿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参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有关标准实施补偿。
2006年以后征收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已完成补偿但尚未清除的或者在2006年征收后种植的青苗,一律不再补偿;但经批准同意复耕复绿的,按规定予以补偿。
女主播从惠城区人民政府获悉,拟征收惠城区芦洲镇约11.6亩土地, 约7733.3㎡(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110千伏观岚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项目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规定的惠城区2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根据惠城区人民政府公开文件,拟对河南岸南山公园南面政府储备土地国有建设用地(含历史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江北60号小区储备土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含历史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实施清场。
河南岸南山公园南面政府储备土地清场范围位于河南岸街道马庄村,面积约20040.75平方米(具体范围和面积以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江北60号小区储备土地清场范围则位于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乌石村,面积约19532平方米(具体范围和面积以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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