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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位于三栋镇田心村福长岭住宅楼项目规划调整的公示

  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三栋镇田心村福长岭住宅楼项目规划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HCGJ20240034-HCGJ20240037)。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调整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1、2、10栋及对应地下室)用地面积34405.1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8680.01平方米,建筑面积105827.54平方米;二期(7、8、9栋及对应地下室)用地面积21171.6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3465.15平方米,建筑面积94130.35平方米;三期(3、4、11、13栋及对应地下室)用地面积17987.8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8908.12平方米,建筑面积67382.81平方米;四期(5、6、12栋及对应地下室)用地面积17656.2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2609.73平方米,建筑面积103513.1平方米。分期后建设规模与原许可规模一致,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70112)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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