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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榨镇南滩村南滩村小组1449平方米和1484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与用地技术经济指标的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本年度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麻榨镇南滩村南滩村小组1449平方米和1484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与用地技术经济指标事宜。现公示如下:

  对照《龙门县麻榨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A51)。会议同意将1449平方米和1484平方米医院用地(A51)调整为商业用地(B1),设定1449平方米和1484平方米商业用地(B1)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内容为:建筑高度≤20米(蕞高六层),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5个/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东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米,其余方向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作要求。其他用地技术经济指标不设定。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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