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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这些区域将征地!

  惠城高新区马安南园建设用地扩征项目土地预征收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马安镇水贝村、横河村、新楼村、龙塘村,三栋镇鹿颈村,面积约2050亩(红线图为项目用地范围,实际征收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及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调整批复方案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惠城高新区马安南园建设用地扩征项目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标准执行。

  自该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0日),由马安镇人民政府、三栋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马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线)、三栋镇人民政府(联系电线)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惠城高新区东江湾千亿产业园建设用地扩征项目(水口鹿岗片区)土地预征收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鹿岗村,马安镇新乐村、柏田村,面积约580亩(红线图为项目用地范围,实际征收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及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调整批复方案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惠城高新区东江湾千亿产业园建设用地扩征项目(水口鹿岗片区)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标准执行。

  自该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0日),由水口街道办事处、马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水口街道办事处(联系电线)、马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线)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惠城高新区东江湾千亿产业园建设用地扩征项目(马安片区)土地预征收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鹿岗村,马安镇新乐村、柏田村、下良村,面积约1580亩(红线图为项目用地范围,实际征收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及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调整批复方案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惠城高新区东江湾千亿产业园建设用地扩征项目(马安片区)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标准执行。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0日),由水口街道办事处、马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水口街道办事处(联系电线)、马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线)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惠阳区淡水半岛滨水公园项目预征收土地

  拟征收地块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土湖、桥背、淡环村及秋长街道高岭村地段,集体土地面积为20.6079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件《被征地四至红线图(惠阳区淡水半岛滨水公园项目)》。

  图源: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下同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惠阳区淡水半岛滨水公园项目建设。

  自2022年10月8日起,由惠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拟征收地块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土湖村地段,集体土地面积为0.4153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件《被征地四至红线图(体育文化路项目)》。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体育文化路项目建设。

  自2022年10月14日之日起,由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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