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收回9宗商住地!涉及这些地段……
近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先后发布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公示,对江北、金山湖
截图来源:惠州市资源资源局、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公示,拟收回收购的土地涉及工业、商住以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中商住用地共计9宗,总占地面积约39万㎡,拟收购价格总计约55.2亿元。
1月27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公示》,内容提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拟收回收购的5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予以公示。
小编查询得知,惠城区三栋镇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片区B-10-01-04地块为商住用地,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JD127-01地块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余均为工业用地。
将被收回收购的商住用地不止1宗。2月7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也发布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示》,拟收回收购8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商住用地。
综合两份公示文件,此轮拟收回的商住用地共有9宗,总占地面积超39万㎡,拟收购价格总计约55.2亿元。
小编梳理相关资料得知,拟收回的9宗商住地,大部分成交时间为2021年与2022年。
其中惠州市惠城区南四环沿线日,被惠州科教芯区发展有限公司以88150万元斩获,如今已搁置超过3年,也是9宗地块中搁置时间蕞长的地块。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惠州市惠城区南四环沿线万元收回外,其余地块都是降价收回。
收回土地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那么收回收购的土地将怎么处理呢?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收回收购土地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另外,《通知》鼓励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房地产用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解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