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联体模式下双向转诊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市医疗保障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市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区域为基础、家庭医生培养为后盾、‘互联网+医疗’为重要手段、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为优先”的原则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等,多年来不断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一)建设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我市有以城市三级医院为主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也有以县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医疗联合体,还有以专科特色为纽带的专科医院联盟,惠东、博罗、龙门三个县建立了县域医共体。据统计,我市目前建有各种形式医联体53个,参与医联体建设的医疗机构共148个。
(二)不断探索专科分级管理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对全市医院医学专科实行三级分级管理,探索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的方式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目前已实施肿瘤、眼科、心内科、呼吸科和口腔科5个专科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后续还将进一步拓展专科类别。以肿瘤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为例,项目建设牵头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各县(区)10个医院建立肿瘤专科联盟,定期派团队到现场开展工作,推动全市设置了肿瘤科的医院实现同质化管理、日间化疗病房实现标准化建设:今年县域公立医院日间化疗共计2548人次,比去年同期倍增。2024年全市恶性肿瘤异地就医占比比上一年下降了3.6个百分点。
(三)试点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上述模式的基础上,我市以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契机,今年积极探索实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印发了《惠州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版)》(惠市卫〔2025〕80号),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正在加快制定区级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12月,基本形成管理框架组建,完成医疗集团具体政策及相关工作落地,包括医疗、财务、运营、医防融合、医保、绩效考核等项目,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初步构建,实现集团内部分医疗机构间信息化统一、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二、不断建立完善医联体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惠州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惠州市医联体建设与发展网格化规划清单》《关于印发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州市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不断探索完善医联体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一)加强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的内驱力。依托医联体牵头医院医务部建立专门的医联体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联办”),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医院在医联体建设方面的工作并做好患者双向转诊衔接服务,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转诊流程。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科研项目协作、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多种方式,重点帮扶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提升患者对基层医院的信任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结果,我市3个县人民医院在100%达标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优秀等级的基础上,100%达标推荐标准,达标率为:惠东县人民医院81.82%(良好等级)、博罗县人民医院79.62%和龙门县人民医院75.24%(合格等级)。3个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到三级以上(其中龙门县人民医院三级,惠东县和博罗县人民医院达到四级)。
(二)提升双向转诊便利性。根据《惠州市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我市建立了优先预约挂号家庭医生花名册,对市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居民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的,提供在册家庭医生转诊优先预约挂号服务,预约市级公立医院的预留号源。经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并上转至上级医院住院的患者直接由医联办通过“全院一张床”方式安排住院床位,并在转诊至上级医疗单位时不再收取诊金。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双向转诊下转人次数3.2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3.04万人次增长7%,排名全省第7;全市双向转诊上转人次数3.63万人次,比去年同期6.18万人次快速下降,排名全省第4,促进我市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完善。
(三)大力推广应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从2023年底开始推动我市惠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的推广应用,不断加强平台系统建设、医生培训和群众宣传,目前全市共有30个二级以上医院和作为该项目基层试点的惠阳区有18家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共享平台,项目实施走在全省统建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前列。截至目前,我市总总互认量20万次,累计为患者节省费用超过1200万元。
三、通过医保杠杆调控分级诊疗有序服务
我局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市医保部门通过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一)在医保支付政策上,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倾斜,鼓励参保人优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市医保局要求参保居民享受门诊医保待遇必须每年进行门诊定点,且只能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门诊,在定点门诊就诊,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基金支付75%,个人付25%,年度限额800元)。参保职工门诊就诊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均可选择1-2家定点(如选择2家,其中1家必须为基层医疗机构),但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住院方面,参保居民也是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一级95%、二级85%、三级75%;起付线元。看病就医在基层报销比例越高、个人负担越小,引导参保人分级就医,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好病,切实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在健康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转诊转院管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诊疗能力和参保人病情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属本院诊疗能力范围内的病人不得转院,对无特殊原因把本院有条件、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到市外医院的,经查实后,扣除该病例分值,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和热爱,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我市作为试点的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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