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头部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东县黄埠富利来鞋厂)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头部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及时到我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22号)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惠税一稽处【2023】9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惠税一稽罚【2023】2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正本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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