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面吹响园区产业升级提质的冲锋号角
随着《惠州市实施工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出台,惠州全面吹响园区产业升级提质的冲锋号角。根据《方案》,惠州将以“千亿园区,万亿产业”为目标,以打造“3+7”工业园区为抓手,把工业园区建设成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形成制造业创新集聚高地、绿色发展高地和营商服务高地,为我市打造“2+1”现代产业集群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通过优化提升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韩(惠州)产业园3个国家级园区,聚力建设惠城高新科技产业园、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惠东新材料产业园、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龙门大健康产业园、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等7个千亿级工业园区, 充分发挥惠州七个县(区)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分别建成1个千亿级园区,实现7个县(区)均衡发展,继而带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县(区)政府作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实施主体、,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创新发展思路和模式,通过加快推动千亿级工业园区建设并发挥其聚集带动作用,以全产业链生态聚集方式做强做大主导产业,推动我市万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形成。
对标中关村科技园等先进高标准规划工业园区,科学规划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完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园区科技创新能力。园区选址与我市“丰”字交通主框架及带动组团对接融合。做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制的衔接,建立绿色通道支持园区规划调整,实现“多规合一”,推动千亿园区打造,提升产业承载力。
我们发现,打造千亿园区既是惠州对工业园区的提质增效行动,也是惠州的“新基建”。今年国家提出的“新基建”发展战略,指的是5G、特高压、城际交通、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而惠州将以千亿园区为试点,优先推进5G的布网和应用,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
从企业方面来看,惠州将支持工业园区开发公司做强做大,支持工业园区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园,探索第三方机构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为工业园区发展注入更多源头活水。还将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工业地产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土地二级开发,打造若干个市场化运营的“园中园”。支持各县(区)将工业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用于园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反哺”园区机制,工业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激发园区发展内生动力。同时,惠州还将积极争取国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支持,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进度。
对政府而言,惠州市、县(区)将建立健全推进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园区项目发展再提速。
按照“工业优先、以用力先”的原则,调整存量和扩大增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业园区用地需求,坚持全市年度新增用地指标6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各县(区)对投资规模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争取省级奖励指标,其中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可按规定申请预支奖励指标;加大整合、搬迁、置换村镇工业园区力度,分批有序推行村镇工业园的整体搬迁或整治提升。
2020年全市须盘活土地2万亩以上,优先用于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将建立存量工业用地台账,加快处置闲置低效土地,积极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对供地后1年内未有实质性动工的项目用地,由政府收回调整使用;对土地开发使用低于50%的工业用地,通过闲置收回、分割转让、分割收储等办法实施盘活并用于工业用途。对2018年底前已落实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但2020年6月底前不能实施供地的项目,具备腾挪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条件的,按程序将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调整到工业园区内使用。推动工业企业集中入园建设发展,工业园区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布局工业项目,已出让、租货工业用地到期后原则上不再续期、续租。
建立绿色通道,引导园区项目依规划快速选址和加快用地指标审批,允许采用材料容缺,临时报建等系列措施,全力支持园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推行工业园区“净地”、“标准地”出让和“带方案”、“带项目”挂牌,彻底扭转工业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的局面。
各县(区)在积极推进重大龙头项目落地建设的同时,要建立中小企业项目快速落地机制。在千亿级产业园内划定中小企业集中发展区,明确经济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探索推行承诺制用地改革,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模标准的中小企业项目,根据项目招商履约协议约定,若选址使用国有储备土地,地块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按规划控制指标先行用地;地块所在片区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按容积率不低于1.6先行用地。先行用地参照临时用地管理,6个月内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完善供地手续,若6个月后尚未有实质性动工的(指完成桩基础),则由政府收回用地。在承诺范围内,全面简化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施“免审”与容缺审批机制,企业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自主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同时报备相关情况。各县(区)相关部门加强过程指导和监管,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承诺标准开展施工及达标投产。
原则上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6(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支持园区内开发建设标准厂房,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高层厂房,引导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工业用地经批准通过改扩建增加建筑面积的不计收地价。积极实施新型产业用地(MO)管理政策,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5,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约束机制,严禁工业用地“囤地闲置”、“倒买倒卖”行为。
工业园区是制造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承载着产业、技术、人才、资金等工业发展的要素。实施工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就是要按照“千亿园区,万亿产业”的工作目标,强化用地集约、布局集中、企业集聚,提标升级3个国家级产业园区,支持各县(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聚力建设1个千亿级重点工业园区,真正把惠州的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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