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管理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惠府[2011]130 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9 【实施日期】2011.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管理的实施意见 (惠府[2011]130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粤府函[2011]214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各类工业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 业转移工业园等)的监督管理,促进工业园区健康、集约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培育特色 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增长极,现就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 彻落实。 一、我市工业园区发展现状 工业园区是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
要载体。我市通过国家和省政府审核备案的工业园区有 7 个:国家级 2 个,面积 1704 公 顷,即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 998 公顷;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 积 706 公顷。省级 5 个,面积 4243 公顷,即广东惠州惠阳经济开发区,面积 800 公顷; 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面积 1390 公顷;广东惠州工业园区,面积 200 公顷;东 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面积 1080 公顷;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面积 473 公顷。各县、区自行设置的各类工业集中发展区 15 个,规划面积 6295 公顷。多年 来,我市从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各地、各部门 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力推进园区建设,工业园区已形成了石油化工产业、电子信 息产业、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服装制鞋等产业 集群。工业园区成为我市加速工业化进程、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平台。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以招商引资、项目入园 为主题,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承接产业转移为抓手,以提高园区项目履约率、开工 率、投产率,壮大园区经济总量为目标,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产业,培育发展一批县域工 业集中区,努力实现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 (一)加强工业园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 成立园区管理领导机构。成立由市政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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