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临时用地(龙岗段)拟使用龙岗区内林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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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临时用地(龙岗段)建设需要。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吉华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3955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线;邮箱: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临时用地(龙岗段)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临时用地(龙岗段)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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