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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系我市首宗以出让方式入市交易的同类用地

  本报1月22日讯 日前,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昌学村3.52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挂牌出让。这是自然资源部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海口市首宗以出让方式入市交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志着龙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悉,本次入市地块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位于龙桥镇挺丰村昌学村,地块面积2348.1平方米(3.52亩),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成交总价款为609.332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五年累计纳税总额将达到352万元、累计产值将达到1.408亿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保留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出让、出租一定年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获得收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享有依法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抵押等权利。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包括海南省全域在内的300多个地区被纳入试点。

  试点启动后,龙华区审慎稳妥、因地制宜开展入市试点。深入开展摸底调查,依托我省“土地超市”平台,建立农村集体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库,将所有拟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土地超市”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统一供应。并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形成“一地一图一策”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潜力地块图册成果,推进“以地招商”。同时完善入市政策体系,规范市场交易和土地开发利用行为。强化政策落实,积极对接农民集体和用地企业,搭建沟通桥梁,推动入市改革的落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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