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惠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水森、李文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大亚湾区检民公告〔2022〕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水森、李文、姜文喜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大辣甲、霞涌宝塔洲附近等禁渔区海域使用非法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本院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中兴三路15号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京ICP备13018232号-3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京公网安备 076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035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