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收回收购
2月9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外发布《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对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收购,全部位于惠城区,均为商住用地,涉及2021年至2023年间拍出的地块。
此次公示的8宗地块均为惠州国企竞得,其中惠州交投利臻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的金山湖片区JSH-B04-19号地和JSH-B04-20号地,以及惠州水务竞得的SH-B04-27-02号地等,均在此次回收之列。与成交价相比,8宗地块均出现账面亏损,其中JSH-B04-19号地亏本4079万元,JSH-B04-20号地亏本6207万元,SH-B04-27-02号地亏本6352万元,而JD10-01、JD10-03地块则亏本高达4.65亿。
此次回收地块的决策,体现了惠州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改善土地供求关系方面的积极努力,旨在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尽管账面亏损,但相较于土地空置造成的更大损失,此举仍显示出一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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