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博罗县人民政府拟开展《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并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征地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征收范围及面积: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博罗县园洲镇凤山村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凤山村振昌工业园南侧地段的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3.6249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用于成片开发建设。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全面收集审阅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媒体舆论情况等;
(二)实地走访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等方式收集利益相关群众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征地事项的态度和意见;
(三)对征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四)对征地所涉及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五)对征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六)对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七)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一)意见征求对象:可能受征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1.拟征地事项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2.拟征地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3.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4.拟征地事项对征收补偿的情况;
5.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及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相关利益者、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关于拟征地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主管单位: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大道1393号
(二)咨询机构:广东图智勘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上塘村竹园组赤耳地段(101-103号)
附件:惠州市博罗县2026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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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博罗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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