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惠州龙门产业园区工业四路1号停车场及竹园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等规定,经履行成本测算等定价程序,综合考虑停车场建设运营成本、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局分别拟定了龙门产业园区工业四路1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竹园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县城西林路96号,邮政编码:5168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停车场收费的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惠州龙门产业园区工业四路1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2.竹园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主办: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龙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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