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桔园路21号厂房租赁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桔园路21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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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桔园路21号厂房
:30至2017年4月21日16:00,逾期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
:30至2017年4月21日16:00,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对于外地或跨行缴纳保证金的,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2天缴纳)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清单)。
自由报价期: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至2017年4月24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17年4月24日上午10:00开始。在自由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蕞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底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
在自由报价期,意向承租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报价。
限时报价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错过限定时间不报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自动放弃报价。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开始300秒计时报价;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无意向承租方报价,则当时的蕞高报价即为成交价,同时限时报价结束。如果限时报价周期内无任何人报价的,则自由报价期的蕞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若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桔园路21号,两栋4层厂房,面积合计为5360.55平方米,该厂房为简单装修,混合结构,外墙水泥石米、内墙石灰批荡、水泥地面、门窗较陈旧有破烂,供水、供电等管线明装。周边交通便利,生活设施完善。目前使用情况为原租户正在使用(租赁期限已届满)。
竞得人领取竞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协议》,并缴纳押金(三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协议》复印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重新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现用作为工业用途,承租方将本项目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租赁期限为15年,自合同约定日期起计算;租金每三年增加10%,承租方须在每月5号前缴清租金
交易服务费按照15年租期的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该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负担。
委托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原承租人成交的,也享受免3个月租金装修期)。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租赁标的由承租方竞得后不得用于转租。
检查和完善消防设施,并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承租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三个月内聘请有资质的建筑检测机构和加固机构对该物业建筑进行检测和加固,经检测后须加固的,承租方可持检测报告向委托方申请三个月免租金加固期,检测费用和加固费用先由承租方垫付后,承租方持检测报告及相关费用发票向委托方申请分期在租金中抵扣。
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见本公告下载区域),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成交后无条件接受合同范本的内容。
本次挂牌交易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竞价(该系统入口在产权交易挂牌公告栏右上方),实行公平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即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才前往交易中心按公告要求递交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应先在该系统注册账号、对交易标的进行申购,并按系统要求交纳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网上竞价。网上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详见公告交易时间备注)。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清单)。经我中心审核报名资料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签发竞价结果通知书。如承租方报名资料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将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需下载“产权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请在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产权交易系统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如使用其他浏览器,有可能造成意外情况发生,影响系统操作。对不按“产权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意向承租方,其所造成的损失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为方便产权交易的有关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和掌握产权交易系统,有关企业和个人可到我中心进行咨询和接受培训。
请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各商业银行的业务窗口、网上银行办理保证金转账,不得在银行的自助终端(ATM、自助转账机)操作保证金转账事项,因为各商业银行的清算系统及清算路径存在差异,若通过自助终端(ATM、自助转账机)办理保证金转账可能导致该笔交易清算失败,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到账。
保证金应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账,超时交纳的系统不予确认,因此导致意向承租方不能参与竞价的,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对于外地或跨行缴纳保证金的,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2天缴纳。
如果产权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本中心有权暂停、中止、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重新安排竞价的,本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安排时间竞价。
报名资格条件及承租方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电子竞价竞租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或三证合一证明)3、同意租赁标的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有权批准的决议;4、公司章程或可证明同意租赁决议合格有效的有关文件;5、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息),查询到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无报名资格;6、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脑单)
: 1、*电子竞价竞租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到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承租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意向承租方可与委托方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线、承租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标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
4、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意向承租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意向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6、其他约定事项见合同范本。7、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物业租赁。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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